“该死的老天啊,我那么喜欢唱歌,为什么要给我一个这样的嗓子!!!”这是陈志明最后的意识,他的眼睛慢慢的闭上,四肢无力的平躺在地面上。
陈志明割腕自杀了,他是一个为了梦想拼搏的人,为了梦想他可以不要生命。
陈志明从小就喜欢唱歌,无论是儿童音乐,还是流行歌曲,甚至男高音歌曲。可是上天似乎是站在他的敌人那边,一场高烧带走了陈志明一切,嗓子嘶哑了整整七年,他一直以为可以凭借着歌唱技巧能够摆平嘶哑嗓音所带来的问题。
可是,七年努力只是让他徘徊在了三线歌手的边缘,嗓子嘶哑给了陈志明巨大的打击。
就在昨天,陈志明从医院回来,手上拿着一张诊断报告。
《喉癌》就算治好了,声带也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稍微重点的哼唱都不行了。
于是陈志明选择了自杀,坚持了七年却换来的是更加残酷的现实,他再也承受不了这打击了。
迷迷糊糊之中,陈志明感觉到自己似乎躺在了软软的床上,身体的沉重让他感到非常的不舒服。陈志明有些挣扎,可是四肢依然无力动弹。
“难道我被送进了医院?”陈志明苦笑,“为什么要救我,我想死。”
脑中渐渐的清醒,蓦地,一股强大的精神力冲进了陈志明的脑子里。
“这,这是记忆,这是谁的记忆。”陈志明惊讶的说不出任何话,他感觉自己神经似乎有些大条了,“难道没死却成了神经病。”
“不!我不要这样!”
猛地,四肢的力量回来了,陈志明双手撑在床上,坐了起来,汗水从额头上滴落,陈志明喘着重重的粗气。
感觉到喉咙有些干渴,陈志明走下了床,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这是哪啊。
陈志明还是迅速的找到了洗手间所在,打开水龙头,捧起一口水就往嘴巴里灌,立即感到一股凉爽扑面而来。
舒服的陈志明‘恩’了一声,站直了身体,一面镜子出现在陈志明的面前,镜子里一个肤色白皙,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的脸蛋,帅气中有着一抹温柔,双目清澈明亮,透着些许孩子气。这是一个大约15,16岁的男生。
“好漂亮的男人啊。”陈志明看到了惊叹道。
“不对,这人是谁!!”声音之大,吓了陈志明一跳,“这是我的嗓子?那那,这上面的人是谁!”
这时,陈志明感到脑中愈加迷乱错愕,神智似乎在反反复复的徘徊在脑中,却一直没有安定下来。
闭上双眼,摸黑的靠着卫生间的房门,深深的睡了过去。
陈志明做了一个好长的梦,梦中的主角也是名叫陈志明的男生,梦中的他有着令陈志明嫉妒发狂的歌喉,因为梦中他的声音是那么的嘹亮,清晰,渐渐的陈志明发现这不是梦,这是一个人的记忆,而陈志明也从这喂‘陈志明’中的记忆,了解到这是90年代的美国,原先的他已经死了,现在却复生在一名美籍华人身上。
些许可笑,些许神话,但这真的发生了,一个漂亮的外表,一个拥有完美嗓音的歌喉。
这不是一直是我所想要的吗?
嘴上挂着一丝笑容,这一下睡的更深了。
“明明,明明,你醒醒,怎么睡到这了。”耳边传来一阵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妈咪,你怎么在这啊我这是在哪啊,头好痛。”陈志明睁开朦胧的睡眼,打量着面前的妇女,心中暗笑:“这就是我现在的妈妈啊”。
“明明。你怎么了,别吓妈咪啊。”陈母急忙的扶起倒在地上的陈志明。
“现在怎么样了?”良久,陈母把陈志明搀扶到床上,有些担心的问道。
“呵呵,没事了,妈咪,刚才睡迷糊了嘛”陈志明笑了笑,还活动了两下手脚,证明他没事。
“吓坏妈咪了,以后不许睡到地板上了,万一感冒发烧怎么办!”陈母说道。
听到发烧,陈志明吓了一跳,脸上露出一片恐惧之色,“这,这不是没事吗”
“妈咪,我唱首歌给你听吧。”陈志明说道。
陈母听了笑呵呵摸了摸陈志明的头,“我家明明也会唱歌啊,来,让妈咪听听。”
“嗯,你听好哦,天黑了孤独又慢慢割着有人的心又开始疼了爱很远了很久没再见了就这样竟然也能活着你听寂寞在唱歌轻轻的狠狠的歌声是这么残忍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谁说的人非要快乐不可好像快乐由得人选择找不到的那个人来不来我会是谁的谁是我的你听寂寞在唱歌轻轻的狠狠的歌声是这么残忍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你听寂寞在唱歌温柔的疯狂的悲伤越来越深刻怎样才能够让它停呢”
唱着唱着,陈志明眼睛潮潮的,脸上挂满了泪痕。
“这歌声,真是美妙,一直以来的梦想实现了。”
回忆着过去的辛酸,陈志明嘴唇哆嗦,一个音一个音颤抖的从嘴中跳出,“你听寂寞在唱歌轻轻的狠狠的歌声是这么残忍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你听寂寞在唱歌温柔的疯狂的悲伤越来越深刻怎样才能够让它停呢你听寂寞在唱歌轻轻的狠狠的歌声是这么残忍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你听寂寞在唱歌温柔的疯狂的悲伤越来越深刻谁能帮个忙让它停呢呵~天黑了像不会再天亮了明不明天也无所谓了就静静的看青春难依难舍泪还是热的泪痕冷了”
陈母的眼睛也渐渐的起了水雾,复杂的看着正在沉默的陈志明,俩人就这么坐着,打起了谁仗。
良久,陈母双手用力的猛拍,鼓励的说道:“好,我家明明唱的真好,比那些老外唱的好多了!!”
陈志明听后,便开始兴奋起来,大声说道:“将来,我将用我的歌声征服整个世界!”
傍晚的旧金山,在夕阳余晖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辉。旧金山边缘地带,一座豪华公寓的第七楼,亮起了灯光,公寓内,没有太过奢华的装饰,与大多数楼层邻居格调不同的是这里有着浓浓的华人色彩。
厨房中,陈母正在忙碌着,她的心情似乎非常的好,从餐桌上那些正冒着香气的佳肴上就能看出,六菜一汤一羹。
餐桌一角,陈志明坐在椅子上,好奇的看着身旁正在拿着笔记本工作的父亲,这是一个面容英俊的男人,正在工作的他脸上有了些威严之色,每当父亲和家人说话时,那丝威严迅速被仁慈所替代。
陈志明的父亲是一名工程师,这年头在美国定居的一般都是工程师,是个香港人。陈志明的母亲是一名中国与加拿大的混血儿,俩人在读美国大学时认识,接着闪电般的结婚。而就是陈父与陈母的英俊与美貌的结合,才有了陈志明这副俊秀的外表。
“看我干什么,功课做好了吗?”就在陈志明细细打量着时,陈父说道。
“在学校就做好了,爸爸你也不看看你儿子是谁。”陈志明说道。父母都是优秀的人,陈志明当然也不笨,在学校都是拿到了奖学金的人。
“小滑头”陈父笑骂了一声,脸上带着些许仁慈,这让两世为人的陈志明有些感动,这个家庭真的不错,非常不错!。
“吃饭了,英华,还不把你面前的电脑拿掉,还有志明去洗洗手。”陈母这时走了过来,将身上的围裙解掉,一边吩咐道。
“知道了。”陈父和陈志明一口答道。
饭桌上的氛围融洽祥和,但在陈志明眼中,父亲是一个十足的妻管严,这也充分地说明了父亲是一个很爱母亲的人。
饭后无话,陈志明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反复的思索着,毫无疑问的是陈志明要做一个明星,而且还要做一名巨星,通晓后世无数首经典歌曲,陈志明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成功,如果不能成功,陈志明都觉得自己不需要活了,直接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可是,陈志明现在生活的是1990年,这个流行歌曲的黄金时代。
但这里是美国,一个主权白人的社会,其中黑种人也是通过了百年时间才慢慢让美国民众接受,到了2009年更是出现了位黑人总统。
而陈志明是黄种人,一名黄种人混美国的娱乐圈无疑是艰难的,路途是陡峭的。
陈志明属于和“李x龙”一样的人,只要有舞台,就能震惊世界。
但是,陈志明却没有“李x龙”的后台和金钱,更别提舞台什么了。
“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一鸣惊人呢?”陈志明有些迷茫,喃喃道:“寄信,寄磁带?”随即陈志明立刻摇头否决了,不说能不能发现,就算发现了版权也是个问题,到时候被人盗去,那不亏大了。
思考良久,看着窗外的明月,陈志明决定睡觉,明天的事明天再说。